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出台,强南沙来袭。

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本规划是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合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关于大湾区的两个发展规划,近期至2022年,远期展望到2035年。到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粤港澳合作更加深入广泛,区域内生发展动力进一步提升,发展活力充沛、创新能力突出、产业结构优化、要素流动顺畅、生态环境优美的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框架基本形成。到2035年,大湾区形成以创新为主要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大幅跃升,国际竞争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一流湾区全面建成。
 
 
《纲要》明确四大中心城市
围绕四大中心城市画了一个圈,直接明确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香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和国际航空枢纽。澳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和综合性门户城市引领作用,全面增强国际商贸中心、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培育提升科技教育文化中心。深圳:发挥作为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
 
明确共建粤港澳合作平台三个制高点先行示范排头兵
深圳前海,建设国际化城市新中心,也就是深圳的新中心;
广州南沙,对外门户、金融平台、优质生活圈;
珠海横琴,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国际休闲旅游岛。
 
明确科创廊道为粤港澳的引擎核心,构建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
规划纲要重点强调科技创新载体及平台,提及次数超10次之多。重点要求积极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和国际化创新平台。

 
从以上多个核心论述,重点区域已经明确:
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深圳高新区、深圳坂雪岗、深圳国际生物谷、深圳空港、东莞滨海湾、东莞松山湖、广州大学城、广州琶洲、广州科学城、广州中新知识城。

笔者从《纲要》中梳理统计发现,其中14次提及南沙,并且第十章第二节将南沙单列一节,提出打造广州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依提及出现的次数,南沙与前海一样,重磅的是次数超越了大湾区内地九大城市除广州、深圳、珠海外的其它几大城市,这蕴含着“南沙”地位再次被加强。

更为突出的是南沙借助中心优质区位,被定位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占位更高,范围更广(深圳前海的定位是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珠海横琴的定位是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而南沙借助中心区位之便,被定位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占位更高,范围更广。

向金融开拓,补广州弱项,南沙多个目标为核心
 
支持广州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区域性私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产权、大宗商品区域交易中心,提升国际化水平。支持广州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保险机构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设立经营机构。

以上几项都是与金融项目挂沟,而对于“大宗商品区域交易中心”与“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国家给南沙未来指明了方向,也是为南沙而定制,就是侧重未来将发展金融,以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纲要》在战略定位中提出,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依托粤港澳良好合作基础,充分发挥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重大合作平台作用,探索协调协同发展新模式,深化珠三角九市与港澳全面务实合作,促进人员、物资、资金、信息便捷有序流动,为粤港澳发展提供新动能,为内地与港澳更紧密合作提供示范。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节选
第十章 共建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
加快推进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重大平台开发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合作中的试验示范作用,拓展港澳发展空间,推动公共服务合作共享,引领带动粤港澳全面合作。
 
第二节 打造广州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
 
  携手港澳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和自贸试验区优势,加强与港澳全面合作,加快建设大湾区国际航运、金融和科技创新功能的承载区,成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合理统筹解决广州南沙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优化城市布局和空间结构,强化与周边地区在城市规划、综合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一体化衔接,构建“半小时交通圈”。支持广州南沙与港澳合作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和国际交流平台,建设我国南方重要的对外开放窗口。
 
  共建创新发展示范区。强化粤港澳联合科技创新,共同将广州南沙打造为华南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高地,积极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海洋科技、新材料等科技前沿领域,培育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体验经济等新业态。支持粤港澳三地按共建共享原则,在广州南沙规划建设粤港产业深度合作园,探索建设粤澳合作葡语国家产业园,合作推进园区规划、建设、开发等重大事宜。在内地管辖权和法律框架下,营造高标准的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与港澳相衔接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环境,为港澳产业转型升级、居民就业生活提供新空间。
 
  建设金融服务重要平台。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着力发展航运金融、科技金融、飞机船舶租赁等特色金融。支持与港澳金融机构合作,按规定共同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探索建设国际航运保险等创新型保险要素交易平台。研究探索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服务大湾区建设发展。探索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在跨境资金管理、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便利化。
 
  打造优质生活圈。高标准推进广州南沙城市规划建设,强化生态核心竞争力,彰显岭南文化、水乡文化和海洋文化特色,建设国际化城市。积极探索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政策和机制,加快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提升社会服务水平,为区内居民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