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湾区的两个发展规划,近期至2022年,远期展望到2035年。到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粤港澳合作更加深入广泛,区域内生发展动力进一步提升,发展活力充沛、创新能力突出、产业结构优化、要素流动顺畅、生态环境优美的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框架基本形成。到2035年,大湾区形成以创新为主要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大幅跃升,国际竞争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一流湾区全面建成。
《纲要》明确四大中心城市
围绕四大中心城市画了一个圈,直接明确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香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和国际航空枢纽。澳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和综合性门户城市引领作用,全面增强国际商贸中心、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培育提升科技教育文化中心。深圳:发挥作为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
明确共建粤港澳合作平台三个制高点先行示范排头兵
广州南沙,对外门户、金融平台、优质生活圈;
珠海横琴,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国际休闲旅游岛。
明确科创廊道为粤港澳的引擎核心,构建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
规划纲要重点强调科技创新载体及平台,提及次数超10次之多。重点要求积极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和国际化创新平台。
从以上多个核心论述,重点区域已经明确:
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深圳高新区、深圳坂雪岗、深圳国际生物谷、深圳空港、东莞滨海湾、东莞松山湖、广州大学城、广州琶洲、广州科学城、广州中新知识城。
笔者从《纲要》中梳理统计发现,其中14次提及南沙,并且第十章第二节将南沙单列一节,提出打造广州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依提及出现的次数,南沙与前海一样,重磅的是次数超越了大湾区内地九大城市除广州、深圳、珠海外的其它几大城市,这蕴含着“南沙”地位再次被加强。
更为突出的是南沙借助中心优质区位,被定位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占位更高,范围更广(深圳前海的定位是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珠海横琴的定位是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而南沙借助中心区位之便,被定位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占位更高,范围更广。
向金融开拓,补广州弱项,南沙多个目标为核心
支持广州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区域性私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产权、大宗商品区域交易中心,提升国际化水平。支持广州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保险机构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设立经营机构。以上几项都是与金融项目挂沟,而对于“大宗商品区域交易中心”与“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国家给南沙未来指明了方向,也是为南沙而定制,就是侧重未来将发展金融,以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纲要》在战略定位中提出,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依托粤港澳良好合作基础,充分发挥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重大合作平台作用,探索协调协同发展新模式,深化珠三角九市与港澳全面务实合作,促进人员、物资、资金、信息便捷有序流动,为粤港澳发展提供新动能,为内地与港澳更紧密合作提供示范。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节选
第十章 共建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
第二节 打造广州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
共建创新发展示范区。强化粤港澳联合科技创新,共同将广州南沙打造为华南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高地,积极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海洋科技、新材料等科技前沿领域,培育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体验经济等新业态。支持粤港澳三地按共建共享原则,在广州南沙规划建设粤港产业深度合作园,探索建设粤澳合作葡语国家产业园,合作推进园区规划、建设、开发等重大事宜。在内地管辖权和法律框架下,营造高标准的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与港澳相衔接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环境,为港澳产业转型升级、居民就业生活提供新空间。
建设金融服务重要平台。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着力发展航运金融、科技金融、飞机船舶租赁等特色金融。支持与港澳金融机构合作,按规定共同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探索建设国际航运保险等创新型保险要素交易平台。研究探索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服务大湾区建设发展。探索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在跨境资金管理、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便利化。
打造优质生活圈。高标准推进广州南沙城市规划建设,强化生态核心竞争力,彰显岭南文化、水乡文化和海洋文化特色,建设国际化城市。积极探索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政策和机制,加快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提升社会服务水平,为区内居民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