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建立自贸区权责清单制度

1.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之外不得收费
 
 

 

《方案》要求开展涉企收费项目清理。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取消、降低一批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清理的范围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对照中央和省已经明确并对外公开的收费目录及有关规定,对没有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予以取消;对政策效应不明显、用途相似、重复设置的收费项目予以规范、合并;对有政策依据、合法、合理设立的收费项目予以保留。

 

此外,编制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编列全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对象等,并向社会公布。严格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2.建立广东自贸区权责清单制度
 
 

 

《方案》要求编制和公布省发展改革委等9个试点部门的省、市、县三级纵向权责清单,推动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制度,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运行监管。

 

落实国家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在清远市、广州市萝岗区、深圳市福田区组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指导推进佛山市试点建设“一门式”政务服务体系。

 

推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加快有关省级管理权限在自贸区内的调整实施。建立自贸区权责清单制度,明确政府职能边界。

 

3.在广东自贸区试点电子化改革
 
 

 

加快推进自贸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采取“一表申请、一窗收件、并联审批、核发一照”的模式,在全省范围实施“一照一码”。

 

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在自贸区组织实施试点,建设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推行统一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为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提供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服务保障,实现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组织开展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试点,研究明确申请人依托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及电子签名的形式,制定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业务规则,建立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业务平台